南京审计大学档案馆周工作例会管理办法

来源:档案馆发布时间:2021-11-09浏览次数:740

南京审计大学档案馆

 

档案馆2021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南京审计大学档案馆周工作例会管理办法

 

    第一条  为促进档案馆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沟通、协调配合,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性、执行力及工作效率、共享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及相关工作信息资源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工作例会是依据档案馆工作职责,按照各部门及个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,研究、布置并落实档案馆具体工作及实施措施的会议。

第三条  周工作例会由馆长召集并主持。馆长不能参加时,由馆长委托副馆长召集并主持。

第四条  档案馆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周工作例会,原则上不得缺席。

第五条  每周一下午14:30召开周工作例会,若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。

第六条  综合办公室负责周工作例会的召集和准备工作,安排专人记录会议。

第七条  周工作例会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做到精简、务实、高效。

第八条  参会人员遵守组织纪律,严守会议原则,保守会议秘密,凡存在保密性或未正式传达公布的内容以及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,要严格保密。如发生泄密现象,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 

第九条  周工作例会主要工作内容:

(一)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文件及会议精神,布置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;

(二)传达、落实学校工作规章制度及档案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;

(三)传达、落实档案馆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等事宜;

(四)传达档案馆教职员工队伍建设、教学科研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表彰和处分及其他工作等事宜。

(五)总结上周工作,研究本周安排,做好下周计划,沟通部门与个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等问题;

(六)对重点或紧急的工作进行研讨和布置;

(七)交流工作经验。

第十条  总结上周工作。主要是上周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、未完成的原因分析、推迟到本周或其他时间完成的措施等。

第十一条  研究本周安排。主要是本周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进度说明;本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、解决办法或需要配置的资源;其他本周常规或临时性工作的进度说明。

第十二条  做好下周计划。本周未完的工作转入下周的完成时限;下周工作的具体安排;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,需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等。

第十三条  对涉及部门间和个人之间的配合、支持进行协调一致;集体讨论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,并达成共识,不能达成共识的由馆长裁决。

第十四条  参会人员须积极准备发言,对工作的进展、完成情况、存在问题等汇报清楚完整;有工作衔接的部分可以配合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补充发言。集体讨论时,要态度端正、依事论事,避免争吵。

第十五条  馆长对周工作例会进行总结,根据各部门工作汇报和计划,部署下一阶段工作。

第十六条  综合办公室针对各部门本周工作计划,统计汇总,形成档案馆周工作计划,发布并督促实施。

第十七条  周工作例会确定的工作事项需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,各部门负责人跟进当周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,并及时向馆长反馈。

    第十八条  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