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档须知
一、查档范围
1. 主要是指馆藏开放档案,包括经档案馆鉴定可以查询的党群、行政、科研、教学、设备、外事、出版、财务等档案。
2. 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档案不开放查询权限。
3. 校内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请到人事处查询。
4. 学生个人的人事档案请到学生处查询。
二、查阅档案的权限说明
1. 凡校内师生或校外人员持合法证明,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,可查阅利用本馆的档案资料。
2. 利用者查阅档案资料均需办理查阅登记手续。
3. 利用或查询档案须经得立档单位主管领导同意。
4. 利用或查询档案须遵守保密管理规定。
三、档案资料的复制
档案原件原则不予以外借,主要是查阅和复制,档案复制件应加盖档案核验章和档案专用章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查阅者必须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、整洁,严禁撕毁、折叠、涂改、剪裁、抽换、污损档案或在档案上圈点、勾划、作任何标记,违者按《档案法》规定追究责任。
2. 利用者要严格遵守本馆的规定、制度,阅览室内严禁烟火,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。
3. 档案复制件应妥善保管,除证明材料外,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、陈列、展出或自行复制。
4. 利用者查阅完毕,需经接待人员清点、核对、检查后,方可离开。